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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安刑事犯罪律師答回贈是否應從受賄數額扣除
案例: 國家工作人員網某甯曾多次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請托人李某提供幫助。2018年1月,李某得知網某甯買房資金不夠,主動送給網某甯50萬元。由于二人相識多年,在收受李某送來的50萬元后,網某甯一直覺得不好意思,于2019年6月將此前買的一枚手鐲送給李某之妻,經鑒定手鐲價值12萬元。 分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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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寶路律師答法官推薦律師是否構成受賄
案例: 被告人網某甯,男,1962年10月25日出生,漢族,大學本科,中共黨員,被捕前系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曾任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兼審判委員會委員,住上海市城中區(qū)。因涉嫌徇私舞弊假釋罪、受賄罪,于2015年9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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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單位的名義得來的贊助款私吞構成何種犯罪
案例: 被告人閻某某利用擔任某省體制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體改委)副主任、某省市場協(xié)會(體改委下設機構,以下簡稱市場協(xié)會)理事長的職務便利,以市場協(xié)會投資需要為由,向其下屬的蘇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蘇交所)索要80萬元的贊助。由于蘇交所是市場協(xié)會的會員,且閻某某作為體改委的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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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律師談追訴時效從何時算起
案例: 一、受賄犯罪事實。趙某某利用其上海市某人民醫(yī)院(以下簡稱某靜安醫(y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為賈某偉、張某等人在設備采購、檢驗科合作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89萬余元(未遂151萬余元)。其中,趙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為賈某偉在某靜安醫(yī)院內窺鏡等設備供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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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定罪與量刑
案例: 被告人趙某間,曾任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某支隊某大隊大隊長、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隊場所管理大隊大隊長。 2017年初,王某兵(已判決)開設賭場被查處, 趙某間 受王某兵請托,通過電話講情,致使治安支隊未對賭場的組織者和參與者進行調查處理。2018年1月12日,王某兵等人為討要賭債毆打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