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
2、 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依照上述規(guī)定處罰。
4、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依照上述規(guī)定處罰。
5、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6、稅務、海關、銀行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本罪犯罪人相勾結,構成本罪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7、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偷稅漏稅的區(qū)別
偷稅是指納稅人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為目的,采取各種不公開的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欺騙稅務機關的行為。
按照新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偷稅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偽造、變造、隱匿和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二是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四是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即在納稅申報過程中制造虛假情況,比如不如實填寫或者提供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的納稅資料等。對偷稅行為,稅務機關一經發(fā)現(xiàn),應當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并依照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相應的法律。構成偷稅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
漏稅是由于納稅人不熟悉稅法規(guī)定和財務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錯用稅率,漏報應稅項目,少計應稅數(shù)量,錯算銷售金額和經營利潤等。漏稅與偷稅有著性質上的區(qū)別,判定漏稅的關鍵是并非故意,因而在處理上也不同。
偷稅漏稅的判罰程度需要根據(jù)其偷稅漏稅的金額程度去進行斷定。以上就是的資料整理。希望大家通過閱讀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偷稅漏稅100萬定什么罪呢這個法律問題。